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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
科技开发可获资助

我省积极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创业
 

    凡在外留学一年以上,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留学回浙人员,申报属于领先水平,且拥有应用开发前景,可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科技活动项目,只要经有关部门批准,每年最高可获得一次性20万元的资助经费。

    为充分发挥留学人员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,鼓励更多留学人员回浙江创业和工作,省人事厅最近出台有关办法规定,留学人员从事科技开发项目,可向人事部门申请资助经费。

    据了解,目前的资助经费分为5类:一是重点项目资助,额度为10至20万元,用于国家重点攻关项目、重大技术改造项目、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究开发项目;二是优秀资助项目,额度为5至10万元,用于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,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:三是项目启动资助,额度为2至5万元,用于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,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;四是为国服务活动资助,额度视项目情况而定,用于资助海外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开展合作研究、学术技术交流、考察、讲学等活动;五是小额资助,用于资助留学回国人员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、购买科研必需的仪器零部件、化学试剂、药品、耗材和图书资料等。


(浙江日报2005-12-05)

 
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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